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工作安排,市稽查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全国税务稽查规范(1.0版)》流程管理,正式启动2016年总局重点税源企业随机抽查工作。
一是集体审议,贯彻要求。市稽查局高度重视此次总局2016年度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工作,根据《税务稽查案源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对42家重点稽查对象的案源批量立案工作提交集体审议,局领导在审议会上对检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落实规范,流程管控。严格落实《全国税务稽查规范(1.0版)》管理规定,采用随机抽签方式,做到检查对象与检查人员双随机,检查任务分配方案随机确定,公开透明,防范风险。
三是跟踪开展,序时落实。针对此次随机抽查工作,各检查科采取团队化检查、项目化检查等多种组织形式,严格依法开展检查,加强国地税合作,开展联合检查,定期汇报检查进度,按时核实上报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质效,确保此次总局重点税源企业随机抽查工作的顺利完成。(市局稽查局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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