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地税稽罚〔2017〕63号
合肥金宏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40100694105690Y)
经我局(所)你单位2012年1月至2014年12月期间地方税缴纳情况进行检查,你单位存在违法事实及处罚决定如下:
一、违法事实
你公司2012年度实际发生预售收入308645101.00元,当年未结转主营业务收入。经核财务报表反映当年销售费用7087985.88元、管理费用2454354.94元、财务费用-22782.00元、营业外支出2155678.96元。经核:当年纳税调整增加额为40307316.46元、纳税调整减少额为534208.66元,当年纳税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为28097870.02元。弥补2009年度亏损101154.79元、2010年度亏损1134699.52元,2011年度亏损2104843.54元。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2012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24757172.17元,2012年度应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6189293.04元,已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3523773.00元,少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2665520.04元。
你公司2013年度实际发生预售收入239748840.00元,当年未结转主营业务收入。财务报表反映当年销售费用3095449.22元、管理费用2932433.76元、财务费用-206314.29元、营业外支出76304.00元。经核:当年纳税调整增加额为31230627.98元、纳税调整减少额为145740.12元,当年纳税调整后所得为25187015.17元。2013年度应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6296753.79元,已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2375569.31元,少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3921184.48元。
你公司2014年度实际发生预售收入39016104.55元,账载结转主营业务收入568497509.30元。经核当年实际开票销售896套房产,实现可售建筑面积90638.91平方米,应结转营业收入569070627.00元,对应结转营业成本422498776.74元、营业税金及附加40490644.57元。当年财务报表反映销售费用1649028.52元、管理费用2008012.24元、财务费用-120116.54元、资产减值损失10700000.00元、营业外支出3129894.64元。经核:当年纳税调整增加额为15978271.15元、纳税调整减少额为72730894.03元,当年纳税调整后所得为31961763.95元,应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7990440.99元,已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4682012.88元,少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3308428.11元。
综上所述,你公司2012至2014年度合计应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20476487.82元,已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10581355.19元,少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9895132.63元。
二、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对你公司2012-2014年度少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9895132.63元处以其少缴税款百分之十的罚款(共计989513.26元)。
以上应缴款项共计989,513.26元。限你单位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到365bet比分网庐阳区分局缴纳入库。到期不缴纳罚款,我局(所)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安徽省地方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如对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我局(所)将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O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