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咨询主题: | 人力资源服务纳税开票问题 | 点击次数: | 咨询人: | 倪文静 | 咨询时间: | 2017-08-11 08:51:27 | 咨询内容: | 您好:在研读财税2016年47号文后,我想咨询几个问题 1、我公司是个刚刚成立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开具发票是选择开票软件的差额开票功能开具税率6%发票,还是分开开:服务费开6%增值税发票,代付的工资、社保、公积金开具税率为0%的普通发票? 2、我公司如果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备案,是不是所有业务开票税率都是5%,比如代理招聘收取服务费(不存在代付款项,不享受差额征收),此项业务开票税率应为多少,是否也开5%。谢谢! | 解答内容: |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营改增后,有关发票的相关问题建议您咨询国税部门。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部门:12366纳税服务中心 答复时间:2017-08-11 15:02 |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咨询信箱的答复仅作为税收法规学习的参考意见,不作为执法依据 | | bu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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