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咨询主题: | 个人所得税问题 | 点击次数: | 咨询人: | 王宇 | 咨询时间: | 2017-08-31 07:57:27 | 咨询内容: | 我想问下,我去年12月份到今年8份交税情况,在合肥上班的,公司可以交上海个税吗?本来是为了买房,现在才知道公司交的上海的,有办法更改或是补救吗?请尽快回复,谢谢。 | 解答内容: |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合肥市住房限购政策执行过程中有关问题的解答》
第二条关于居民个税和社保补缴及核查问题 购房资格核查中,对于追溯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缴纳证明不予认可。 第三条关于缴纳省直社保是否限购问题 对能提供近2年内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省直社会保险证明和交保单位出具工作地点在本市区证明的居民,可以按规定购买住房。
因此,根据上述文件规定。您如果想在合肥购买您需要提供近2年内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省直社会保险证明和交保单位出具工作地点在本市区证明。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部门:12366纳税服务中心 答复时间:2017-08-31 09:47 |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咨询信箱的答复仅作为税收法规学习的参考意见,不作为执法依据 | | bug |
|